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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記者:林起煌 通訊員:鄭上卿)3月10日,家住在大田均溪鎮鳳山東路的高女士、黃先生等八位居民來到大田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領取了自己的居住證。高女士滿心歡喜地說:“公安部門出臺的居住證政策,給我們這些外來暫住人員的生活帶來了很大方便,解決了我孩子讀書,以及我自己本人辦理公交卡、考駕照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居住證制度是福建省公安廳推行的一項便民惠民戶政改革新舉措。居民只要在居住地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者連續就讀半年以上的,都可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持有居住證的居民可以享有與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比如公租房申請、孩子就學、出入境證件辦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等問題,都隨著居住證制度落實而解決。 在大田做生意的黃先生欣慰地說:“我是陜西省的,在大田做生意。居住證制度很及時,讓我今年的新車可以在大田掛牌了。讓我們這些異鄉人在這兒找到了家的感覺。” 我省的居住證采用帶CPU芯片的IC卡,全省統一樣式,由省廳統一對居住證白卡進行加密后下發各地制證,一般自申請之日起,15日內由本人攜帶《建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到當地派出所領證,有效期一年。 居住證按照“一地辦證、全省通用,換地變更”的要求,對居住證持有人變更居住地住址的,不再重新換發新證,直接將原證中的居住地住址通過可擦寫的方式變更為新的居住地住址,實現全省“一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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